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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公告

关于做好2015届本科生毕业论文工作的通知

   

      

教通[2014-2015]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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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届本科生毕业论文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毕业论文工作是本科教学环节的重要一环,是教学质量的重要体现。本科毕业论文工作由选题、开题、定题、论文指导、中期检查、定稿、论文评阅、答辩与评定成绩、论文抽检、优秀论文评选、工作总结等环节组成。为加强对2015届本科生毕业论文的管理,使各环节的工作规范化,保证毕业论文质量,按照《外交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管理规定》、《外交学院本科毕业论文写作指南》以及《外交学院本科毕业论文开题报告基本要求》等的要求,对2015届本科生毕业论文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毕业论文工作要求

1、加强对毕业论文指导教师的遴选和管理工作,严格控制指导学生数量,每位指导教师指导学生人数原则上最多不可超过5名。各系应召开毕业论文指导工作动员会,明确指导教师的职责,增强责任意识。各单位进行必要的指导培训和经验交流活动。

2、严格按照《外交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管理规定》,各院(系)要把好选题关、开题关、指导关。

1)毕业论文选题应符合本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必须与所学专业直接相关,紧密结合社会经济发展实际,具有理论和实际意义。

2)所有学生必须完成开题报告和论文写作大纲。各院(系)毕业论文领导小组要对所有题目进行严格审核并将最终确定的毕业论文题目报送教务处备案。

3)选题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学生对毕业论文题目所做的任何修改、变更必须经指导教师、院(系)主管领导审批方可。论文题目变更后须报教务处备案。

3、各院(系)可举办毕业论文写作的讲座,对学生进行科研和写作方法培训;加强学生学术诚信教育,宣讲学校关于论文中出现抄袭等现象的处理规定及后果。

4、各院(系)毕业论文要求全部进行答辩。学校将组织各方面专家参加部分答辩会,检查论文答辩质量。

5、各院(系)要严格论文评定质量标准,不得以学生实习、找工作等理由降低评分标准。

对同一学生,原则上应分别指定论文指导教师和论文评阅/答辩教师;指导教师原则上不参加所指导学生的毕业论文评阅/答辩;

论文指导教师要严格检查学生是否抄袭、对不遵守指导教师指导,不按学校要求认真完成毕业论文的学生,应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其毕业论文做出限期修改、不予通过等方面的决定; 

论文评阅教师对未达质量标准的毕业论文应给予论文不及格评价,不及格论文不得参加答辩;

论文评阅/答辩小组对未认真准备答辩或经答辩发现毕业论文存在质量问题、诚信问题的学生应给予论文不通过、延期答辩等方面的答辩结论。

6、对毕业论文工作全过程实行全面质量管理和监控。完善毕业论文工作各环节检查、评估制度,加强对毕业论文的选题、开题、指导、撰写、答辩、成绩评定、装订和存档等环节的检查、评估,对不符合要求的论文限期整改。

7、本科毕业论文格式严格统一按照《外交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管理规定》、《外交学院本科毕业论文写作指南》执行。

二、组织管理工作要求

本科生毕业论文组织管理工作由教务处统一负责,各院(系)负责具体实施。

1、各院(系)应组成由院(系)主任或主管理教学副主任为组长的院(系)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院(系)本科生毕业论文各环节工作任务的安排、检查、答辩和成绩评审等工作。

2、按照学校毕业论文工作要求,统筹安排本学院论文选题、配备指导教师、中期检查、初评、终审、论文答辩、成绩评审等毕业论文工作安排,制定本院(系)毕业论文工作计划和论文质量标准。

31114日前,将本院(系)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本系工作计划和日程安排上交给教学科。

三、毕业论文工作时间安排及内容

2015届本科学生毕业论文工作时间为20149月中旬~20156月上旬,全部工作周期约为8个月。第八学期第13周前完成评阅答辩。

四、其他

毕业论文工作中需要用到中/外文内封面、论文指导记录表、指导教师成绩评定表、评阅教师成绩评定表、答辩成绩评定表等均可在“外交学院综合信息服务系统”的“教务公告”下的“本科毕业论文”栏里查阅和下载。

  

                   教务处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