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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公告

关于开展第三期北京市级大学生科学研究与创业行动计划项目的通知

外 交 学 院 教 务 处

教通[2010-2011]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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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三期北京市级大学生科学研究与创业行动计划项目的通知

院内各单位:
    大学生科学研究与创业行动计划是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目的在于探索并建立以问题和课题为核心的教学模式,倡导以本科学生为主体的创新性实验改革,调动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创新意识,提高其创新实践的能力。为进一步推动大学生科研与创业行动计划的开展,我院成立了“大学生科学研究与创业行动计划”协调中心,由教务处、科研处、财务处、学生处、团委相关人员组成,中心办公室设在教务处教学科,负责日常事务性工作。现就开展第三期北京市级大学生科研与创业行动计划项目通知如下:

一、课题研究时间
    项目周期:2011年3月——2012年3月
    中期检查时间:2011年9月
    结项时间:2012年3月

二、经费使用
    每个大学生科研与创业行动计划项目的经费为5000元;
    所有经费采取凭发票报销的方式;
    报销票据需项目负责人、指导教师、教务处处长签字后方可报销;
    报销时需先到教务处教学科进行登记,经教务处处长签字后,由本人持单据到财务处报销;
    中期检查结束后,可报销50%的费用;项目结项,可报销全部剩余经费;
    经费报销范围参见《外交学院质量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三、项目验收
    项目结束后由项目负责人提交项目总结报告,以及与项目相关的论文、设计、专利以及相关支撑材料。学校中心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验收,并将验收结果报市教委。

四、材料提交时间和方式
    1.提交材料:外交学院大学生科学研究与创业行动计划项目开题报告审批表及开题报告
    2.材料提交方式
    请于2011年4月6日前报送
    纸质版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科158房间。
    电子版材料:发送至limingzhi@cfau.edu.cn  咨询电话:68322903。

    请各系积极组织学生申报,并对项目进行预审,按照通知要求,切实做好大学生科学研究与创业行动计划项目,按时报送相关材料。

教务处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件一:外交学院大学生科学研究与创业行动计划项目开题报告审批表及开题报告样本
附件二:外交学院大学生科学研究与创业行动计划进度记录表
附件三:外交学院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