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评学”是教师对所授课程学生的学习情况做出的总体评价,是学校进行教学质量监控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了解学风状况,促进学风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为保证“教师评学”工作正常有序地开展,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 “教师评学”的目的
通过开展“教师评学”工作,加强对学生学习状态信息的交流与反馈,及时了解和解决学生学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引导学生树立良好的学风,帮助学生提高学习效果,激发创新意识,确保学生的学习质量不断提高;“教师评学”也可从学生学习状态与效果上反映教学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促进学校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改,推动教学改革和管理改革的深化。
第二条 “教师评学”范围
全院本科教学的所有课程。
第三条 “教师评学”程序
(一)教务处将《外交学院教师评学表》挂在网上。每学期期末,各任课教师根据学生平时学习情况及在课堂教学过程中的表现按要求填写《外交学院教师评学表》。
(二)各任课教师在填写完毕后交所在系(所、部)。
(三)担任多个班级(两个班级以上,含两个班级)同门课程教学的教师按不同班级填写相应份数的表格。
(四)担任一个或多个班级(两个班级以上,含两个班级)不同课程教学的教师按所授课程门数填写相应份数的表格。
(五)各系(所、部)将教师评学表进行汇总统计,填写《外交学院教学评学汇总表》,写出分析和整改报告。
(六)各系(所、部)将教师评学表、汇总统计表和分析整改报告交教务处存档。
(七)教务处对各系(所、部)的教师评学结果进行全面统计、分析,并将所得的综合信息反馈给学院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作为今后共同进行教学和教学管理改革的参照依据。
(八)系(所、部)落实整改措施,促进学风建设。
第四条 “教师评学”评价内容及标准(见附件1)。
附件:
1、《外交学院教师评学表》|请点击此处下载
2、《外交学院教师评学汇总表》|请点击此处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