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师德规范
第一条 思想端正: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宣传贯彻党的思想、路线、方针、政策,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积极参加理论学习和集体活动。
第二条 爱岗敬业:坚持科学精神,遵守学术道德,爱岗敬业,遵守教学管理的各项规定。治学严谨、保质保量的完成教学任务。
第三条 教书育人:寓教于乐;关爱学生,做良师益友;严格要求,树立良好学风。
第四条 团结协作:顾全大局,自觉维护学校声誉和利益;谦虚好学,见贤思齐;发扬团队精神。
第五条 为人师表:严于律己,作风正派;乐观向上,执教文明;仪表端庄,衣着得体。
第二章 备课
第六条 教师在接受教学任务之后,要认真阅读教学大纲,熟悉教材、教法,明确本学期教学任务,对全学期的教学工作做出通盘安排,明确教学总时数,认真填写并按时上交《教师授课计划》,按照教务处统一安排布置总复习和考试时间,并在此基础上制订出全学期教学进度。
第七条 教师在授课之前要认真写出教案,具体要求可参考《教学文件验收项目检查标准》,以保证每节课有条不紊地进行。
第八条 教师在授课之前应认真分析研究教学对象,掌握学生在知识、技能、学习难点、接受能力、学习态度及学习方法等方面的差异,并注意分析学生在学习方面存在的问题,使课堂教学具有针对性。
第九条 教师在授课之前要准备好上课用的教具、图片、声像或多媒体等有关资料,并细心进行检查核对,以保证课堂教学顺利进行。
第十条 教师在授课之后要对教案和授课情况进行回顾总结,出现问题应及时解决,认真总结经验,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第三章 上课
第十一条 教师要提前做好上课准备工作,上课铃响之前到达教室,等候上课。不得提前下课。
第十二条 认真授课,努力做到教学环节合理,讲授清楚、紧凑,教学重点突出,难点处理得当,充分体现课型特点。课堂气氛严肃活泼。
第十三条 教学语言简炼、生动。板书(或多媒体)设计合理,字体工整、规范。
第十四条 语言教学还要特别注意学生语言技能和交往技能的训练,贯彻精讲多练原则。
第十五条 热爱学生,和蔼可亲,对学生一视同仁。
第十六条 教师因病、因事不能上课,应事先请假,并办理停、调课手续。教师无故迟到、早退、误课、落课者,按照《教学差错与教学事故的认定和处理规定》中有关条款进行处理。
第十七条 教学内容要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教学内容能反映或联系学科发展的新知识、新成果。
第十八条 教师要研究教学方法与手段,注重培养学生研究能力、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积极采用多媒体进行教学。
第四章 教学改革、教学研究和科学研究
第十九条 教师必须积极参加教育、教学改革。要更新教育观念,深化教学内容、课程体系和教学方法的改革,突出素质教育和创新能力的培养。
第二十条 教师必须既搞教学又搞科学研究,在时间安排上在不同时期可以有主有次。进行科学研究是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的主要途径。对以科研为主的教师要有任课能力和承担一定教工作量的要求,对以教学为主的教师也要有一定科研能力的要求。要不断提高自己的学术水平,要把前沿领域的最新成果不断纳入教学内容并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
第五章 课外作业
第二十一条 教师要根据教学大纲和授课内容科学地、有计划地安排作业内容。
第二十二条 作业的份量要适当,难易要适度,能够体现对学生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理论联系实际能力的培养。
第二十三条 布置作业时要向学生讲明要求,规定完成时间。
第二十四条 按时收作业。认真细致地批改作业,有较详细的评语,对作业中存在的共同性问题进行必要的分析。
第二十五条 对作业潦草或不交作业的学生要及时查明原因,做好教育工作,必要时令其重做或补做。
第二十六条 学生作业应留20%存档。
第六章 课外辅导
第二十七条 课外辅导是课堂教学的辅助手段。教师要根据全班学生学习情况确定辅导对象、拟定辅导计划、适当安排课外辅导时间。
第二十八条 辅导内容包括解答学生疑难问题,给因病缺课的学生补课,给基础差或接受能力差的学生补课,对学生的学习方法进行指导等。
第七章 测试和成绩评定
第二十九条 测试之前教师要编写考试大纲。做好复习指导工作,通过复习使学生对所学知识系统化,弥补课堂教学中的薄弱环节。
第三十条 做好考试命题工作,题量适当,难度适中,试题内容能体现教学研究型大学的特征。试题出好后,应写出标准答案。
第三十一条 试题严格保密、严禁通过复习或其他形式将试题泄露给学生。
第三十二条 严格按照评分标准阅卷,做到公正、客观、真实地反映学生成绩。
第三十三条 认真计算学生成绩,填写《学生名单暨成绩单》。学生成绩应呈正态分布。
第三十四条 认真总结测试情况,撰写试卷分析报告。
第八章 考勤
第三十五条 坚持全程考勤,认真填写《学生考勤登记表》。
第三十六条 对迟到、早退或无故旷课的学生,教师要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
第三十七条 任课教师每月统计一次考勤,及时上报教学秘书,并向本班学生公布考勤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