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非英语专业本科学生修读“二外法语、二外德语、二外日语、二外西班牙语”课程的规定
发布日期:2014-05-21
来源:教务处
访问量:
(2014年5月7日外交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通过修订)
为了适应21世纪人才培养要求,鼓励学生个性发展,提高我院学生外语能力和水平,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为非英语专业学生旁听“二外法语、二外德语、二外日语、二外西班牙语”(以下简称为“二外”)创造条件,现对非英语专业学生选修“二外”课程作如下规定:
第一条 非英语专业学生选修“二外”课程须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在每学年第二学期的选课预选阶段,学生自行进行网上选课;
(二)任课教师同意;
(三)报教务处批准。
第二条 关于“二外”课程的修读、考试和成绩学分的规定:
(一)选修“二外”课程中的某一门课的非英语专业学生人数达到可以单独开设一个班级的,可另单独开设一个班。
(二)选修课程的成绩可以登记在成绩表上,但学分不能替代专业限选或跨专业限选课、任选课的学分,汇总计算学分积点。
(三)学生一经选修成功,必须参加该门课程的修读、考试,否则成绩按零分记录在成绩单上。